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直购电项目
报名公告
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现就2021年度直购电电量项目事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征集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我公司直购电招标工作。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直购电
招标内容与范围:2021年度直购电,用电量预计18000--22000万千瓦时。
采购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技术及质量目标:供应商应按照省经信委、能源局、电力交易中心直购电相关最新文件、通知精神,以规定的交易方式和结算方式为我公司提供2021年度双边交易所需全部直购电的供应,并确保我公司直购电收益不会受到偏差考核的影响。
交货地点: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三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发生被国家有关机构处理或有关媒体公布的行为;
4.投标人的经营范围要求:四川省经信委、能源局、省电力交易中心许可的直购电售电企业。
5.投标人需取得的相关资质:供应商须是四川省经信委、能源局、省电力交易中心许可的2021年直购电交易市场主体-售电企业。
6.财务要求:注册资本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经营良好、无亏损。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在四川省内直购电市场交易中的交易总量须超过2亿千瓦时。
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9.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备:
1.投标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投标人的企业信用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企业出具的三年内重大违法违规承诺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资料在报名截止日内(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本公司有效。
四、投标方资格审核由招标方相关责任部门于2020年11月 30日进行考核评分,合格的投标方至少5家(含)以上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将于2020年11月30日公布,同时通知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条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四川美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单位: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地址:四川省射洪市城南美丰工业园
邮 编:629200
联系人:覃 军
电 话:1377871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