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国资委和县国资办先后以射国资委发[2014]4号、5号文和射国资办发[2014]58号文,对美丰集团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县国资办主任张博不再担任美丰集团董事会董事,县审计局局长杜云泽不再担任美丰集团监事会召集人、监事,美丰集团监事、审计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李旭东担任监事会召集人,增补骆旭龙为职工董事、王云为职工监事。调整后,美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由刘德义、任国建、牟海波、宋根、骆旭龙五名董事组成,刘德义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美丰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由李旭东、管爱均、王洋、高箭、王云五名监事组成,李旭东为监事会召集人。
美丰集团系原四川省经贸委批准成立、射洪县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综合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由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中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国资委此次调整,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和治理水平,有利于公司在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高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