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省化工行业协会受省经信委的委托,邀请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质监局、市经信委和县经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生产装置进行了行业准入现场审核。公司总经理牟海波、常务副总经理宋根、副总经理何琳、谢安、副总工程师张鹏陪同审核。
专家组分成基础条件、装置技术资源能源消耗、环保安全消防及职业卫生三个检查组,对公司合成氨系统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核,并认真听取了公司的专题汇报。经过严格审核,专家组一致认为:公司2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在工艺、设备、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均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已具备《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要求。
据悉, 2012年12月21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规范行业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合成氨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了《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公司合成氨装置因采用当今国内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并进行了大量革新改造,先后获得四项国家专利,实现了技术领先、后来居上,成为遂宁市第一家通过合成氨行业准入现场审核的化工企业。

图:审核会议现场

图:装置检查现场